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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訓導組長 - 教導處 | 2020-12-15 | 點閱數: 381

主旨:為降低酒駕死亡人數,請貴單位即日起至110年2月28日止,協助運用既有宣導管道,密集宣導「酒駕零容忍」標語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彰化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9年11月6日彰交聯字第1090084160號函辦理。

二、請貴單位運用LED跑馬、官網及社群(LINE、FB)等管道,宣導「酒駕零容忍 酒後不開車」用語,相關資料請至交通安全入口網/道安主題/防制酒駕(https://168.motc.gov.tw/theme/ndd)下載並分享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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